江西副科级以上干部收红包一律先免职

2013年08月31日16:58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网南昌8月31日电 (记者 王剑) 经江西省委同意,江西省纪委、省监察厅决定,9月1日至11月30日,江西将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专项治理活动。

 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为:江西全省各级党的机关、人大机关、政府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中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“红包”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,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,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。

  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为: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,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,外商、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“红包”;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“红包”;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“红包”。

  据了解,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、自查自纠、重点督查、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。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“红包”的,依纪依规不予处分、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。

  活动结束后,仍然违反规定接受“红包”且不主动上交的,一经查实,不论数额多少,将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,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  江西省纪委要求,全省各地、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,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,接受人民群众监督。同时,江西省纪委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。江西省纪委监督举报电话为0791-86242097,举报邮箱为sjw_lzs@163.com

  中新网记者了解到,稍早前的8月23日,江西省纪委还发出通知要求,要坚决刹住中秋节、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(收送“红包”)、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,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,铁面执纪,对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,并予以曝光,决不姑息。(完)

(原标题:江西:副科级以上干部收“红包”一律先免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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